电子信息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4-09-11 点击数: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2025年电子信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姓名

职务

职称

联系方式

组长

杨友谊

党委书记

13571910225

景军锋

院长

13991174143

成员

副院长

13649260266

副院长

13679278102

周晓惠

副书记

18291855671

电气系主任

17392716590

张晓丹

信通系主任

副教授

15929804357

控制系主任

副教授

13572028566

张缓缓

人工智能系主任

副教授

15229894027

联络人

周晓惠

副书记

18291855671

2025年电子信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组成简表

姓名

职务

职称

联系方式

组长

景军锋

院长

13991174143

成员

副院长

13679278102

副院长

13649260266

王晓华

控制学科学位点负责人

13759969743

邵文权

电气学科学位点负责人

15902968726

联络人

 

研究生秘书

18510646065

二、基本原则

(一)总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推免文件有关精神。

贯彻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取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优秀学生,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等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实行择优选拔,特别是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或有特殊学术专业能力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的选拔;坚持科学、全面、严谨的推免生评价体系。

(二)执行细则

1.名额分配

推免生名额分配按照电子信息学院学科建设情况、专业建设情况、人才培养质量综合考虑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进行分配如下

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自动化

人工智能

机器人工程

总计

拟推荐人数

11

5

3

6

3

3

31

可申请人数

13

7

5

8

5

5

43

2.推荐时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三、推荐条件

(一)申请获得推荐资格的本科生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我校2025届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

2.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性的爱国主义情怀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本专业综合素质测评为前列(综测排名前25%)。

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雅思≥5.0分,或托福≥65分,小语种由招生学院统筹考虑形成意见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且无补考记录(未取得学分的通识任选课除外),其中有高等数学课程的专业,高等数学两学期平均分不低于70分;

6.无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等,无不良诚信记录,没有受到任何处分。

(二)推免成绩计算办法

1.推免成绩计算办法要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条件。学生满足学校、学院推免生基本条件后按照推免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推免成绩根据《关于印发《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校内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西工程大校字〔2021〕14号)中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推免成绩=思想道德素质(M1)×15%+专业与理论素质(M2)×65%+创新精神与创业能力(M3)×10%+身心和文化素质(M4)×5%+劳动素质及社会实践表现(M5)×5%),并根据前三学年推免成绩平均分进行排名,推免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在推免成绩计算过程中涉及学生发表科研论文、参加科研竞赛时需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列入M3加分项(加分标准参照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规定执行):

1)学生本科阶段以西安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三篇代表作;

2)作为主力成员(前五名参与者)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限三项;同一竞赛同时获得多个奖项时,按最高分值计算。

2.如学生特殊学术专长突出,科研论文超过三篇代表作或科研竞赛获奖超过三项,须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答辩认定;

3.申请的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推荐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推免生工作由推荐阶段和接收阶段两个环节组成。推荐阶段在9月17日之前完成;接收工作实施方案待学校统一部署后另行发布。

推荐阶段(9月17日之前)

1.学院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从学科建设情况、专业建设情况、人才培养质量综合考虑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等因素,制订并公布本学院推荐工作实施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符合学校、学院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学生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西安工程大学2025年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支撑材料:

①《专家推荐信》

②西安工程大学2025年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③前三年成绩单原件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学生证复印件

⑥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或雅思成绩单或托福成绩单或相应小语种成绩单(证书)复印件

⑦诚信承诺书;

⑧其它支撑材料。

3.学院根据学生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和学校、学院推免生基本条件进行初选,然后按照推免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再结合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依据学院各专业下达推荐指标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学院拟推免名单,推免生拟推免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3日。

1)学院党委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思想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学院免试研究生专家审核小组在学院推荐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将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体系。

五、推免回避制度

  在选拔推免生工作中,学院推免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工作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学校要求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监督与管理

推免生工作必须坚持“推免标准公开、推免信息(过程)公开、推免名单公开”的“三公开”原则,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培养单位和学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推免生名单必须公示。公示由学院推荐时进行,公示内容:申请推荐的学生姓名、推免成绩、排名、学术专长答辩结果等基本内容。考生如对推免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推免结果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署名申诉,学院应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学校确定名单公布后,考生如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署名申诉,研究生院将在规定期限内答复。

学校确定正式名单后,亦再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七、其他事项

1.推免生不得在当年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不得参加就业派遣。如放弃推免生资格,应于毕业当年的3月底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以免影响毕业就业。

2.推免生在规定学制时间内不能按期毕业取得学士学位或体检指标不符合规定的,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或入学资格。

3.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按学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本方案解释权归学院免试研究生推荐领导小组,免试研究生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电子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电子信息学院

2024年9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