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本科生:
为更好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院召集专家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实际,广泛听取意见,经6月20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讨论,6月26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电子信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现作如下公示:
公示期为6月30日-7月2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任何异议,请向学院资助辅导员刘风萍反馈,具体方式可前往电信楼316办公室或致电029-81369559或15702951889。公示期过后,将不再受理。
电子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