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本科生:
为更好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院面向专业教师、辅导员、教务员、教学秘书、各年级学生代表等群体,广泛听取意见,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专题会讨论、党委副书记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电子信息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含适用2023、2024级学生和适用2025级及之后学生两个版本)。
现作如下公示:
公示期为7月8日-7月10日,共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任何异议,请向学院资助辅导员刘风萍反馈,具体方式可前往电信楼316办公室或致电029-81369559。公示期过后,将不再受理。
电子信息学院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