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9-12-07 点击数: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积极开展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工作,经本人申请,班级国家助学金评议小组评议,年级国家助学金评议小组评议,电子信息学院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以下同学符合国家助学金资格,拟认定为我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12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电子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地点:电信楼316室
电子信息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