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特别是2019年“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7-11 点击数:

各学院:

近期,春归正值花盛时,西安市各旅游景区游人激增,是旅游人身伤害事故多发时期。同时,临近清明节假期,预计学生外出游玩情况将明显增多。根据《关于我校201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安排,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9年4月5日至4月7日共3天。其中4月5日为法定节假日,与周末连休。为进一步提高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现将对近期特别是清明节期间有关学生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学院要从维护学校稳定的高度,提高安全稳定意识,充分认识春季和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做到思想上不放松、力度上不减小、标准上不降低。要认真落实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针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抓好落实。对学生宿舍等学生安全重点防范部位,要加强检查督导,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二、突出重点,强化安全防控

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讲求工作方法,确保收到实效。节前要排查重点学生,做好重点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学生外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开展学生宿舍综合检查,彻底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

三、加强教育,营造安全氛围

1、要求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了解和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防止被骗、被盗、车祸、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

2、禁止学生以任何形式组织集体外出旅游,强化安全意识教育,确保人身安全。禁止学生以任何形式组织集体外出游玩,若违反规定出现意外,后果由组织者承担责任,同时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严禁学生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外出游玩活动,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严禁学生单独外出游玩。同学结伴外出时要事先向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干部及同宿舍人员说明去向和返回时间,外出期间要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相互照应,注意安全,不要去人群密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对确有外出计划的学生要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外出期间要注意人身安全,不参与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学校。同时教育学生探亲、外出时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3、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去向统计。按照学校的放假时间,不得提前离校,确有事情,需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家长同意,经学院批复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学院在放假期间要认真落实学生探亲、外出等情况,包括出行的目的地和时间。各学院于4月4日(周四)上午10:00前将本、专科学生去向统计情况报学工部学生教育管理科(工作联系人:郝树豪,62779019),研究生去向统计情况报研工部学生科。

4、教育学生要注意塑造大学生良好形象,要讲究社会公德,遵守公共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酗酒滋事、聚众斗殴、参加各种不正当的活动,扰乱社会秩序。

5、开展节前学生宿舍安全检查。本周,各学院要安排进行一次学生宿舍安全卫生自查工作,并通过此次检查,向学生宣传疾病防控基本知识,要求其保持良好卫生环境,做到宿舍干净整洁,生活垃圾无堆积,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室内充足日照和良好通风。对于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卫生不良状况,应及时纠正整改,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备。各学院自查工作不能流于形式,严禁仅由学生代查的情况发生。

6、认真落实学生返校工作。在对待学生返校请假问题上,要坚持工作原则,做到“没有特殊情况不予准假”,对于无故不按时返校的学生,要按照《西安工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4月7日晚间,各学院应安排晚点名工作,及时掌握学生返校情况,并于4月7日上午19:00前将本、专科学生返校统计情况报学工部学生教育管理科(工作联系人:郝树豪,62779019),研究生返校统计情况报研工部学生科。

四、加强值班,保持信息畅通

各学院要严格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全体辅导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

请各学院节前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通过召开班会,将安全教育内容传达到每位学生,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